1、全球十大建筑设计事务所之: 戴帆 (DAI FAN)DESTROY建筑事务所(纽约·北京)
戴帆 (DAI FAN)—— 改变21世纪东西方建筑格局的先锋建筑大师
客户层次第一;全球影响第一;建筑创新第一; 运营效率第一;商业价值第一; 综合能力第一。
DESTROY建筑事务所只承接设计费2000万以上的项目。
戴帆 (DAI FAN)| DESTROY建筑设计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性顶级设计、建筑、工程和规划建筑设计集团。通过遍布全球的办公室和顶级建筑设计团队,DESTROY建筑事务所为世界各地客户提供创新而卓越的引领时代潮流的设计方案,项目类型跨越了从大型城市公共空间、混合功能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综合体到度假居住、办公展览、教育科研等相关的规划、建筑、景观设计。意大利《当代建筑》连续多年将DESTROY建筑设计事务所列为建筑创新设计及技术创新型的行业领袖。DESTROY建筑设计事务所在国际上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同时也是中国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建筑设计集团。DESTROY建筑事务所将国际领先的经验与本地的团队相结合,事务所集结了约一百五十名由25个不同国籍成员组成的专业团队,争取将个人潜能升华为团体创作结晶。业务从美国、日本、大中华区覆盖到欧洲、东南亚及中东等地。DESTROY建筑事务所通过举办各种展览、论坛及活动,让几年间,随着各种精彩展览的开展,如:,《技术与建构》建筑实验展(2014),亚洲顶尖建筑大师展(2015),先锋建筑(2015),当代中欧建筑师展(2016),变化中的亚洲城市(2016),纽约“宇宙宣言”建筑展(2016)。更多的人接触到专业思想的碰撞。DESTROY的建筑是一种本质的、想赋形的建筑,本着团队合作的理念与工作哲学,自创立以来便将交换、传承、学科交叉和思想碰撞融合贯彻。同时,DESTROY建筑事务所着重强调社会参与, 为二十一世纪城市化进程的问题和挑战提供创新且具体的解决办法。近年来的作品包括 :法国FA PARIS 180米高的摩天楼;美国德克萨斯州泰勒市占地面积400公顷的“太空城”(项目范围涵盖城市规划、旅游规划、交通建筑、会展建筑、办公建筑、城市综合体、体育建筑、酒店建筑、教育建筑 )的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此项目为运用“人类纪”的种种思想设计城市与建筑概念的尝试;中国浙江台州“海城新区”占地13平方公里的城市旅游规划与城市设计中,此项目包括占地面积1300亩的江南水镇旅游产业的规划,占地1200亩的高新科技产业园区的规划与一系列交通建筑、综合型医院、商业综合体、酒店度假区、沿河风光游览区、音乐厅、美术馆、政府行政与金融中心的建筑规划与设计;东京 China Glasses (Tokyo)、美国佛罗里达州当代美术馆。
建筑中的哲学运动
哲学与建筑之间的关系是疑问的和命题的。它是关于人类居住的意义的问题——生活在建筑环境中意味着什么——以及关于评估人类繁荣和社会进步最能发生的计划和设计项目——在什么样的建筑、室内空间和城市区域。以下问题集涉及将哲学与建筑相关的问题——美学、伦理和政治问题,以及形而上学和认识论问题。尽管可以预期哲学家和建筑理论家(通常是设计从业者)每个人都会对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所有问题感兴趣,但作为学者或公共知识分子,建筑理论家已经发挥了同样的作用,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在塑造这个领域的作用比哲学家更大。这有历史原因,与不同学科和批判观点的起源和演变有很大关系:在特定时期(或在某些情况下常年)和人们可能提出的问题最关心的问他们。以下是问题:
建筑哲学是关于什么的?哲学如何、如何以及应该如何与建筑联系起来?
建筑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关注美学?建筑如何以及以何种方式关注伦理?有联系吗?
建筑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关系是什么?这告诉我们关于建筑的知识和纪律是什么?
这篇文章的重点是美学和伦理问题,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是建筑哲学的支柱。考虑到建筑中的伦理问题与美学问题的关系,很快就进入了建筑与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关系。
目
1. 建筑:话语与实践
建筑的混合性来自于它是一个哲学和理论话语重叠的主题,也是一个创造性实践的范畴。长期以来,建筑哲学首先与美学联系在一起。虽然建筑可能是一种艺术形式,但它不是美学的一个分支。事实上(或相反),可以为重新安置建筑提供一个案例,从哲学上考虑,主要但绝不是排他性的,在伦理和社会和政治哲学中。从哲学的角度来看,Winter(2001 年)的调查文章“建筑”似乎位于它所属的地方,在Routledge Companion to Aesthetics而不是一本关于社会和政治思想或伦理的书。但从建筑理论家的角度,或者从地理学家或城市规划师的角度来看,将建筑归类为美学中的一个主题似乎过于狭隘或符合规定。当然,在美学中处理建筑并不排除从其他角度考虑它,将建筑条目与社会哲学或进化心理学相结合同样合理。然而,从这些其他观点来看,将建筑哲学主要放在美学上是一种误导。对Assemblage、Gray Room或Architectural Theory Review等理论期刊的调查表明哲学仍然是思想和验证的重要来源,但对哲学美学的引用是有限的。建筑的哲学研究在几个哲学子学科中提出了问题,许多设计从业者对伦理和政治问题表现出比美学问题更大的兴趣。
将建筑哲学放在哪里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偏好问题或一个无关紧要的地形问题。相反,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扩大我们对建筑、建筑实践和建筑师的概念的方式与建筑实践联系起来。无论如何,建筑哲学在哪里定位的问题突出了建筑理论家和哲学家之间的显着差异,即如何概念化、分析和解决一系列共同关心的话题。
虽然艺术和美学哲学家仍然比社会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更有可能考虑建筑,但建筑理论家认为与伦理和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联系更加相关和重要。然而,通过考虑哲学和建筑理论的关注点,建筑哲学以影响建筑哲学和建筑理论方法的方式扩大了其概念和批判领域。
2. 关键哲学问题
建筑可以而且已经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哲学事业——以美学和伦理学(包括人性理论)为基础——也以社会和政治哲学的元素为基础。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和设计师负责创造空间和塑造人们生活和互动的世界(物质上和观念上)。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促进并破坏了某些价值观、理解和生活方式。
无需引用对“城市”的乌托邦式描述来说明建筑关注的是对美好愿景的物质实现以及美好生活的意义。城市文化体现在其建筑中。关于城市未来和规划的辩论,包括恢复或否认乌托邦传统的计划,强化了这一重要作用。尽管 Ballantyne 和 Winters 都详细讨论了建筑的美学评价,但他们都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建筑实现理想生活形式的程度来评估建筑”(Goldblatt and Paden 2011, 4)。因此,对他们而言,建筑价值的最终标准是道德(Ballantyne 2011;Winters 2011)。
1949 年《建筑评论》的一篇社论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历史视角,宣布了评论的一个新特点,称为“佳能”,编辑(包括尼古拉斯·佩夫斯纳)哀叹建筑理论家长期以来缺乏共同的源材料“这对于构建这样一个框架是必要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框架内开始讨论建筑的理论和哲学。” 他们强调需要有理论依据的建筑批评,认为它对于理解和改善当时英国建筑和建筑专业的现状至关重要。
任何这样的建筑理论和哲学的经典或框架的缺失,可能已经破坏或阻碍了佩夫斯纳头脑中的明智的建筑批评,但它并没有停止对哲学和建筑之间关系性质的猜测——包括那些相当笼统和自我夸大。Mueller (1960, 39-43) 描述了如下关系。
哲学和建筑都在启迪……[它们]使所有其他生活价值或所有其他艺术成为可能……建筑是他们的空间,哲学是他们的精神家园。在同一行为中,哲学和建筑将人封装在它们的外壳和结构中,并揭示开放的视野、新的视野、扩展和自我实现的精神可能性……建筑[表达]一种潜在的世界观、一种文化整体、一种一个时代或一个民族的精神,一种生活的主导价值——哲学的所有转录……哲学和建筑的未来任务是治愈知识和情感、个人和社区的分裂……
Sigfried Giedion 经常被引用但含糊不清的说法的一个来源,即建筑的主要任务是“对一种生活方式的解释”,适用于时代(1974 年,xxxiii),可以在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中找到。尽管康德(《判断力批判》(1790)中的“美的分析”)声称功能限制了建筑物的潜在美,但他也声称美的艺术具有“精神”,通过它可以表达“审美观念” ”(Goldblatt 和 Paden,2011 年,第 3 页)。据推测,Giedion 所考虑的正是建筑的这种“表现力”维度。然而,说建筑具有表现力是一回事,而认为建筑能够表达一个时代的精神则是另一回事。
关于建筑实践的现代哲学论述可以追溯到 Kant、John Ruskin (1849),更直接的是 Martin Heidegger (1951)、Pevsner (1936)、Giedion (1974),以及最近的 Roger Scruton (1979) 和 Karsten Harries ( 1997 年)。(参见 Haldane 1999。)在 20 世纪,讨论的重点是建筑寻求通过体现或表达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个人特征来阐明其身份和特殊相关性。其他来自哲学方面的人物包括 Warwick Fox (2000)、Malcolm Budd (1995)、Christine Smith (1992) 和 Tom Spector (2001)。在许多被广泛讨论的为建筑哲学做出贡献的著名建筑理论家和实践者中,有维特鲁威(第一世纪罗马权威)、勒柯布西耶、阿道夫卢斯、罗伯特文丘里、
一种。建筑:它是什么?
对所有前述哲学家、建筑理论家和实践者来说,关键的潜在问题是“建筑哲学是关于什么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转而问“哲学如何、如何、应该如何与建筑联系起来?” 这两者都引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建筑?”
问题“什么是建筑?” 通常首先关注如何将建筑与“纯粹的”建筑区分开来;第二,关于它与艺术的关系。答案通常取决于人们如何寻求调和或优先考虑 Vitruvius 的三个建筑元素:firmitas(耐用性、坚固性)、utilitas(便利、商品、实用性、功能)和venustas(美丽,喜悦)。考虑到维特鲁威的观点,这三个要素是否可以让人们推测,更不用说推断,管理每件重要作品的基本建筑原则是值得怀疑的。令人怀疑的是,这些原则是否可以从对建筑物的材料、功能或美学属性的观察中推断出来——它的“耐用性”、“便利性”或“美感”。无论如何,维特鲁威的《建筑十本书》(约公元前 15 年)一直是建筑理论家和哲学家使用的最常见的资料,他们关注阐明建筑的本质。(Spector (2001) 围绕维特鲁威的三个要素构建了他的书。)
长期以来,建筑是否或在何种程度上被视为一门艺术一直存在争议。人们或许可以把建筑想象成一种与塑造有用建筑有关的工艺。尽管如此,维特鲁威和大多数建筑理论家一样,认为美学(venustas)对建筑至关重要。然而,如果建筑是一门艺术,它是不寻常的,也许是独一无二的,不像其他艺术(音乐、雕塑、视觉艺术),utilitas(功能)也被视为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音乐、戏剧和其他艺术可能具有许多功能,包括纯粹的审美功能,并且以各种方式“实用”,但这些功能均不被视为它们作为艺术的地位或它们的本体地位所固有的——也就是说,它们是什么。
然而,功能性(效用、目的、实用性等)对于架构来说是必要的。格雷厄姆 (1989, 249) 说:“[A] 音乐和绘画 [等等] 中的审美功能可以被放弃,而不会失去它们作为有价值的审美关注对象的基本特征……但对于建筑来说却不能这样说。一座建筑在其建造目的上失败了[无论多么美观],无论它有什么其他优点,都是建筑失败。” 即使是那些将形式视为卓越并暗示这句格言的反面成立(功能必须遵循形式)的现代主义者也可能同意格雷厄姆的观点。一个没有功能或额外审美目的的美学设计的材料布置可以被视为雕塑,甚至可能被视为“建筑”。然而,utilitas),无论多么多变(建筑物的功能当然可以改变)或不起眼,都不能被视为建筑。
鉴于维特鲁威三合会的元素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建筑的组成部分,关于建筑本质的核心问题通常取决于确定这些不可或缺的元素中的哪些优先或应该优先以及为什么优先。鉴于美学(或美学关注)总是必要的,尽管在多大程度上,以及是否主要由形式或功能决定是有争议的,建筑理论的历史可以被看作是那些强调形式而不是功能的人之间的辩论或相反亦然。Graham (1989, 252-3) 说:“这里提出的两种思想路线之间的哲学争论——功能应该决定形式,形式应该决定功能——可以说是过去 120 年建筑史的基础。世纪和现代主义者是最好理解的。”
尽管艺术通常被认为本身具有非功能价值,但温特说,不仅建筑具有功能性,而且其美学价值是其功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是附带的。Lagueux (2004) 声称伦理和美学之间的联系是内在的。伦理问题同时也是建筑师的审美问题。这是一个,如果不是架构的“定义”特征。
一世。形式与功能
在解决这个优先级问题时,理论和实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很明显,一些建筑主要关注功能和建筑物的性能,然而这是被设想的(职业、经济或耐久性等方面),还有一些主要关注形式。例如,对纪念性建筑的象征性和助记性要求通常会导致设计强调形式。当然,期望一座纪念碑或纪念馆传达关于过去的记忆和想法也需要一种功能主义的——即表演性的——推理。这两个元素不是那么容易区分的。
然而,从理论上讲,人们经常设想需要在功能和形式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一些人声称,形式和功能密切相关的建筑会造就更好的建筑。那些认为他们确实如此的人 (Pevsner 1937, 11) 将形式和功能之间的不匹配(例如,如果商业机构设计成看起来像教堂)视为欺骗、欺诈或道德上的不确定性。Graham (1989, 252) 声称,虽然“复制风格和大量使用外观”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具有欺骗性,但这并不是不道德的,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理想情况下] 这种欺骗最好避免,如果有可能。” 但是为什么避免它会更可取尚不清楚,关于这个主题的观点是混合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了变化。根据 19日世纪园艺家和建筑评论家 John C. Loudon (1822, 1013),“一个伪装成教堂的谷仓只会让那些认为它是一种诡计的人感到满足。真理之美对于其他任何一种美来说都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在艺术和道德中都不能放弃它。”
将这种情绪与文丘里在《向拉斯维加斯学习》中庆祝 150 年后的“装饰棚屋”进行对比(Venturi, Brown & Izenour 1972),或者盖里在洛杉矶的“双筒望远镜大楼”以及他与艺术家 Claes Oldenburg 和 Coosie van Bruggen 在大楼入口立面的合作而声名狼藉。格雷厄姆(和劳登)的观点可能植根于关于形式和功能之间关系的规范性预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好让它们“统一”。Graham (1989, 252) 说:“一座公开宣布其功能的建筑,同时又成功地传达了使用立面旨在实现的所有属性,这将是更可取的。” 但为什么以及以何种方式更可取仍不清楚。Watkin (1984) 认为这种关于欺骗的说法是错误的,无论如何,从建筑学上讲,这种做法并没有错。
负责开发 19 世纪后期芝加哥摩天大楼建筑的建筑师路易斯·沙利文 (Louis Sullivan) 以“形式追随功能”这一原则而闻名——现代建筑和设计中的大多数争论可能都围绕着这一原则。以哥特复兴工作而闻名的奥古斯都·普金(Augustus Pugin)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他反对与建筑物目的无关的建筑特征。对于沙利文来说,这一原则是形而上学的——一种具有规范性的自然法则。
“形式追随功能”被一些人视为提供独特设计解决方案的不可侵犯的原则。它与 20世纪初及以后的现代主义建筑师密切相关。阿道夫·卢斯(Adolf Loos)著名地谴责建筑装饰是一种犯罪,因为它的功能是多余的,因此是不道德的。沙利文曾经的助手弗兰克·劳埃德·赖特也采用了这一原则。关于如何解释和应用该原则以及它对任何解释的有效性的辩论仍在进行中。
考虑到建筑物的用途自然会影响其形式(其设计),“用途”决定形式的想法似乎过于规范。毕竟,许多完全不同的形式可能同样很好地服务于建筑物的功能。任何特定的建筑设计——无论多么合身——或多或少都是由精确的功能决定的,这种想法只不过是对自己设计选择的回顾和一厢情愿的理由。“形式应该遵循功能”这句格言在工程或工业设计(例如,燃料喷射器或心脏阀)中比在建筑中更可能是这种情况,或者在更大程度上是这种情况。问题依然存在。如何证明“形式应该遵循功能”的格言是正确的?它是形而上学的还是规范的伦理原则和/或美学原则?它是某种其他不可约的架构原则吗?格言的理由是逻辑的、理性的和/或情感的,还是以某种方式基于经验或现象学?